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ZH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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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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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以政治建设为根本,以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为目标,依法能动履职,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积极为中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工作推进情况
(一)牢记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以理论武装凝心铸魂。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会29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9次、全院干警大会41次、交流研讨30余人次;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知识竞赛等活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使之成为检察机关、检察人员最鲜明的政治底色。
以政治引领举旗定向。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5件次。对标县委“改作风、谋发展、争先进”专项行动安排部署,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建立“3+8×3”清单体系,坚持边查边改、查改结合,一体推进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以主题教育推动实践。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通过党组带头学、中心组交流学、党支部跟进学、党员个人自学等形式,将强化理论武装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制订完善《中宁县人民检察院提升刑事案件质量工作办法》等3项制度规定,以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整治成效,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以党建引领强基固本。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组织召开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7次、主题党日10次,强化“党建+业务”模式,建立健全党建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的运行机制,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
(二)坚持服务大局,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维护社会和谐安定上用心用力。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投身平安中宁建设。重拳打击严重暴力、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等犯罪,批准逮捕69人,提起公诉238人。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4件、洗钱犯罪1件,挽回经济损失4500余万元。紧扣自治区“1+37+8”系列文件要求,落实落细开展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任务要求,共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2件7人,安全生产公益诉讼案件17件,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筑牢检察“屏障”。
在全力参与社会治理上谋深谋实。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把检察建议作为促进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抓手,积极落实最高检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用心循理分析个案、类案背后的问题所在,向相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1份,以“我管”促“都管”,防范相关案件多发高发。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持续加强监检衔接配合,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1件,提起公诉1人。当好“普法先锋”,开展各类法治宣传50余场次,增强群众学法、懂法、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
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上提质提效。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联合15家单位会签《中宁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为第三方机制长效运行提供制度保障。办结涉案企业合规案件2件,有效促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切实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在共同守护绿水青山上倾力倾为。推动“河(湖、林)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常态化运行,开展督查检查12次,治理采砂点2处,更好发挥水行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持续清“四乱”,针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河道污染等问题办案13件,助力河畅、水清。聚焦涉农、涉草自然资源保护,办理案件6件,保护和修复耕地100余亩、草原300余亩。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针对固体垃圾污染河道、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办案21件,督促清理各类生活垃圾、固体废物500余吨,治理河道7条、清理非法占用河道1.5公里,清理污染水域1000余平方米,全力守护好中宁绿色发展底色。
(三)加强法律监督,不断提质增效,深入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全面提升刑事检察质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工作理念,监督立案19件,监督撤案59件,纠正漏捕3人、漏诉1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0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0件,提请抗诉1件、制发再审检察建议1件。常态化开展“减假暂”专项检察工作,审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6件,纠正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程序违法2件。联合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活动,纠正刑罚执行严重违法行为39件,保障财产刑执行工作依法有效开展。
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坚持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并重,推动民事检察更加精准、更加强化。做优裁判结果监督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提请抗诉1件。紧盯民事诉讼活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针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制发检察建议48件,促进规范司法,依法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虚假诉讼监督,跟进落实高检院“五号检察建议”,与审判、公安机关建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移送、结果反馈等机制,坚决遏制“打假官司”现象。
着力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作用,监督审判机关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办理各类行政案件16件,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认真落实《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对7名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提出转行政处罚检察意见,推动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开拓新局。
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突出公益诉讼检察团队“党建+”引领作用,组建“‘益’路有你”检察公益诉讼“党员先锋队”,担实守护公共利益的法治责任,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黄河保护综合治理”、“聚焦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专项活动,围绕个人信息保护、公共安全等领域开展预防性公益诉讼监督,督促有关乡镇对公示的300余名群众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去标识化处理,清理电子数据10万余条,销毁纸质台账200余本,助力消除78处电力设施隐患。办理的3件行政诉讼公益案件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获评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四)践行司法为民,保障民生民利,积极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全力化解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法律咨询400余件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检察长接访、律师参与信访案件化解等方式进行释法说理42件次,让“法结”、“心结”一起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群众参与公开听证65件次,让公平正义“看得见”。
用心用情守护民生福祉。开展“以‘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与社会治理难点堵点问题。聚焦群众“钱袋子”安全,积极推进反诈人民战争、“断卡”专项行动,批准逮捕电信诈骗犯罪11人,提起公诉36人。深入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向25名涉案被害人及其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24万元,坚决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充分发挥“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站”作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8件,帮助百余名农民工追讨欠薪85余万元。
倾情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加强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监督撤案13件,支持起诉3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件,救助未成年人4人次,发放救助金2.5万元,对4名罪错未成年人开展监督考察、跟踪帮教、行为矫正、亲职教育等司法矫治;开展法治宣讲38场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晴空。
(五)强化责任担当,抓实自身建设,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制订《中宁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将“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有机结合,深化重点领域监督、关键岗位制约、检务督察问效,构建严抓严管、常抓常严的管理机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体干警记录报告有关事项67件,从源头防范“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深入推进数字检察工作。锚定“数字化改革撬动法律监督”战略目标,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监督模式。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全市检察长会议关于实施数字检察战略部署安排,成立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制定任务分工方案,构建法律监督模型17个,依托模型办理案件91件,涵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在办案实际中取得了具体成效,初步实现了由“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的跨越,提升监督质效。
强化素质能力提升。以“改作风、谋发展、争先进”专项行动为抓手,院领导率先垂范、树立标杆,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03件,占办案总数的10.1%。积极培育“党徽耀检 素能检察”品牌,优化修订“育才工程”实施方案,推行导师结对,为10名干警选派政治素质硬、业务能力强的检察骨干担任导师,促进干警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双提升。9个案例先后获评自治区检察机关、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评选“党员之星”“优秀青年检察干警”共6名,以榜样促成长,以典型带提升。牢固树立“绿色、低碳、节能、降耗”理念,引导干警树立节能降碳意识,今年,我院被授予国家级“节约型机关”称号。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在服务大局上,通过法律监督服务保障县委中心工作、助推社会治理的效果还不够好;二是在业务发展上,“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不充分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做优刑事检察还有较大空间,行政检察整体较为薄弱,公益诉讼检察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三是在工作质效上,检察工作质效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四是在队伍建设上,仍存在薄弱环节,队伍专业化水平仍显不足,制约检察工作长远发展。
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在新的起点、新的发展格局中,检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聚焦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切实肩负职责使命,努力为中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一是坚持政治铸魂,以更高站位筑牢党的绝对领导。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努力在理论学习上下真功,在调查研究上出实招,在推动发展上求实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市县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最鲜明的政治底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决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以扎实有效的检察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是坚持笃行实干,以更实举措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证据审查运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做强刑事检察。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不断拓宽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做精民事检察。加强对行政生效裁判以及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落实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做实行政检察。依法拓展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范围,找准损害公益突出问题,做优公益诉讼检察。针对行业治理、系统治理中存在的共性治理问题,制发类案检察建议,持续盯紧、跟进落实,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以更优服务保障人民美好生活。把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开展“以‘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困难群体司法救助等民生检察工作,及时跟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用实实在在的举措,转化为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实践。
四是坚持数字检察战略,以更多资源赋能法律监督。立足检察职能,用足用好检察内部数据,通过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网上信访信息系统、检察案例库、检察文书库等大量数据,办案中注重发现问题线索;加强与其他行政机关、执法司法机关协作,合理使用外部数据,实现共享共用;坚持以“小切口”入手,注重借鉴成熟法律监督模型,提高大数据运用能力,提升监督质效。借助数字检察法律监督模型,对中宁枸杞地理标志等特色资源进行监督,推动中宁枸杞产业监管现代化、规范化。
五是坚持固本强基,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以建设堪当时代重任高素质检察队伍为目标,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切实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内部监督。深化实施“育才工程”,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法律文书评比、司法礼仪培训等实践活动,采取政治理论学习、参与重大要案办理等方式,助推年轻干部“新兵”变“尖兵”。
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19日